关于地方镇政府、县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存在严重失职、失察、失管问题,肆意包庇纵容下辖基层领导违法违纪、以权谋私、职务侵占行为的实名追责问责举报材料

   【恳请国家专管职能机构给予督办调查】       举报人:①申新余,男,汉族,1955年3月15日生,户籍地址:陕西省米脂县桃镇镇申家沟村4号。身份证612728195503150418,电话: 15336227310;    
       ②申雄飞,男,汉族,1977 年11月15日生,户籍地址:陕西省米脂县桃镇镇申家沟村。身份证: 612728197711150411,电话:13347488950;
       ③申成洲,男,汉族,1982年6月5日生,户籍地址:陕西省米脂县桃镇镇申家沟村。身份证612726198206056012,电话16512190666
      【系出于正义举报的申新余、申良林、申雄飞、申善信、申海存、申良强、申明新、申明随、申成洲、申建宽等维权代表者】。
       被举报人:辖区申家沟村支部书记申善武【涉嫌贪腐滥用职权、在职不履职、违法违规意侵害集体资产利益、职务侵占以权谋私不法行为】。
       被举报人:辖区基层政府上层行政督办职能机构包括桃镇人民政府高锦浩以及米脂县人民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办责任领导张斌【包庇纵容下辖基层党员干部贪腐滥用职权、违规侵害集体利益、存在严重的失职、失察、失管责任行为】。
       依法追责问责的依据:以辖区申家沟村支部书记申善武为首的基层党员干部在职期间却不思进取,完全不顾及百姓利益,肆意将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利演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职期间严重违法违纪、贪腐滥用职权、肆意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等并导致集体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而作为上层行政督办职能机构包括桃镇人民政府高锦浩以及米脂县人民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办责任领导张斌不但不实际调查取证维护百姓利益,反而包庇纵容基层领导的罪恶行径,出具虚假的反馈意见欺上瞒下,更为甚者对出于正义举报的维权者采取打击报复等管控措施,更加长了基层领导违法违规的嚣张气焰,致使辖区百姓深陷水深火热之中无人问津,也是此次出于正义举报的主导因素。
       依法追责问责的具体要求:
     《一》依事实与理由中精确无误、充分适当的法律依据,追究申家沟村支部书记申善武以及其上层保护伞包括桃镇人民政府高锦浩、米脂县人民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办责任领导张斌违反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 、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等条例等渎职侵权的党纪、政纪、刑事责任,以正党纪国法,以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以振法威。
      《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至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由申家沟村支部书记申善武承担主体责任,身为党员干部在职期间却不思进取肆意利欲熏心导致集体的全部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做出严厉惩处,并且对包括桃镇人民政府高锦浩、米脂县人民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办责任领导张斌 肆意为基层领导提供保护伞支撑不法行为同样应给予依法依规处罚,以彰显政法教育整顿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行政理念。
      《三》对于被举报方申家沟村支部书记申善武以及其上层保护伞包括桃镇人民政府高锦浩、米脂县人民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办责任领导张斌的肆意违规暗箱操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以及第三百八十三条相关规定对于此在职不法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行为予以严厉制裁,对于其枉顾国家和人民的培养,利用手中职权肆意违法乱纪坑害集体百姓的不法行为,其严重性完全符合国家新时期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打击对象。
      实名维权举报的事实概述:
      据实际阐述,申家沟村支部书记申善武在职期间,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是目无法纪,毫不顾忌百姓利益以及集体巨大经济损失,违规违法实施贪腐、挪用集体资金等重大刑事犯罪行为,而对于桃镇人民政府高锦浩、米脂县人民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办责任领导张斌等更是明目张胆的为其充当保护伞,没有担当不作为,不予实际调查取证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问题有意提供虚假回复是证据确凿,具体事实如下:
     《一》身为基层领导的申家沟村支部书记申善武违法违纪事实证据确凿,其中包括
       1、申家沟村委会不到换届时,桃镇政府党委书记刘树英内定支委委员申建锁,2024年11月23日选举“强词夺理”原书记申善武贪污腐败、原副书记申建锁,(申善武、申建锁、任晓荣、申建来、申建贵这五人在村集体账务有签字)目前这五人是案件调查其中,不符合选举指标。(光伏扶贫困难户款项42万:买羊肉送礼、套取现金由申善武、申建锁受益)。
       2、申善武将绿化项目承包给亲弟弟、亲妹夫,廉洁在绿化项目上虚报亩数,苗木成活率40%左右,骗取国家资金130万元。
       3、侵占村民耕地、经济林(杏树、核桃)产权268亩。(证明人:申新余、申雄飞、申正军、申明新、申小兵、申随明等)
       4、村集体平原坝地申善武没有承包给个人,而是自己种谷子用于自己办的小米加工厂,账务出入明显有问题。
     (1)2019年石墨碾米有机小米出售:4100斤*每斤18元=73800元;机械碾米普通小米3100斤*10元=31000元整
收入小计:104800元整。账务支出转账凭证:工人工资 26900 元签字不是本人签字、肥料钱 14600元、耕地费 /  元、包装礼盒41454元、邮费 4625元和集体分红 25500 元、租地费 14175 元,共计 127254元,“套取光伏扶贫困难户款项支付 22454元整 ”。
   (2)2020年有机谷子种植、收割民工工资19150元(套取光伏扶贫困难户资金)    。
    (3)2021年石墨碾米有机小米出售:3000斤*18元=54000元整;机械碾米普通小米2000斤*10元=20000元整。收入小计:74000元整。账务支出转账凭证:民工工资 20298 元签字不是本人签字、肥料钱 10000 元、耕地费 3000 元、包装袋  / 元、邮费 / 元、集体分红 31680 元、租地费 12500 元。共计 77148元,  “套取光伏扶贫困难户款项支付3148元整”。
   (4)米脂县桃镇申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墨碾米有机小米出售及收款账户全部村书记个人账户收款,村集体效益本该集体账户收款,属不属于独霸。
     上述计算数据来源,有录音、转账记录为证
      5、光伏发电占用申家沟土地,2018-2023年12月份150万,光伏扶贫困难户资金42万元转本村村民农村商业银行账户有16人(申杜军、申新荣、高生莲、申建平、王根军、申军平、申喜豹、申高波等)“买羊肉送礼、提取现金”受益人由书记申善武、副书记申建锁。
       6、脂县桃镇申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墨碾米有机小米广告牌子骗取上级相关领导的信任,评选《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第九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的通知》[农产发(2019)2号]文件,申家沟村被评定为第九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20年10月19日奖金60万元,榆林市农业农村局拨款奖励35万元,米脂县农业农村局奖励25万元,乡镇府落款25万元,村委会落款35万元(支出旋耕机一台5600元整;牵引机86000元整(每年做有机认证费用18500元整*2=37000元整;商标注册5200元整;)纺织布袋、礼品盒等30500元;剩余185700元整;
      2021年3份牵引机东方牌子3B-604一台75000元整,约翰迪尔牌子3B-604一台85000元整,农机公司上户国家补助壹万贰仟元整。                     
      申善武选择购买约翰迪尔牌子3B-604一台85000元整,农机公司上户未领取补贴,反而买牵引机吃回扣10000元整,经过34个月时间做假账还是漏洞百出。有记者采访证据。
      7、2017年6月份上级部门批复新建一座石拱桥。地址:申家沟村学校坡底过对面新桥。预算价26万,2017年7月份实际账务明细支出270500元整(此石拱桥未修建),罪恶累累是不计其数。
      8、2022年-2024年镇政府、镇纪委高锦浩、县纪委张斌对接几次解读中途时,反映人发现重属虚假材料,申成洲、申建宽、申新余、申良林,申雄飞等提出相关证据及村集体账务、乡镇村财账务、照片、录音等,高锦浩、张斌无法回答,最终答复领导要求我这样给你们答复。让反映人签字按手印,我们拒绝签字按手印。
       9、2022年-2024年镇政府纪委高锦浩、县纪委张斌给国家信访局、中纪委、省委督察组、省纪委、市人大、市委督察组、市委组织部回复虚假材料十几份。
       10、地方政府、纪检委、公安部门一直截访、拦访,拘留、打压上访人,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
      1、四支队伍成员:申建锁、申建来、申建贵、申善武、霍跃军、张欣、高志先电话费报销8820元整。
      2、编辑虚假劳务合同和劳务工资花名册表、骗取移民搬迁房一套。(米脂县建设局资料审核是怎么审核的,是否存在弄虚作假)。
      要求:从2017年4月份截至2023年12月份榆林市卫健委给申家沟村引资投资3000万左右款项账务不明确。
      请求:省市有关部门督办此案件。
     《二》辖区基层政府上层行政督办职能机构包括桃镇人民政府以及米脂县人民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办责任领导在如此证据面前却并未采取有效的澄清核实程序,而是千方百计的制造障碍,利用职权采取欺瞒哄虚假回复蒙骗上级,更为甚者对于基层领导申善武的种种严重职务侵占、滥用职权行为是不能实际调查,有意包庇纵容,在众多维权者屡次投诉举报中,其违规出据~米桃纪字【2022】11号,关于桃镇申家沟村申善武有关问题线索的报告,更是避重就轻、强词夺理将维权者的举报内容全部否认,并未实际履行其纪检机构监督审查职能的权利,也是其违法违规的突出体现。
      《三》鉴于以上的事实只是冰山一角,所举报事实举不胜举,身为申家沟村支部书记申善武为首的违法犯罪事实举不胜举,而对于包括桃镇人民政府、米脂县人民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办责任领导更是有意为其撑当保护伞采取包庇纵容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如今维权举报者等为讨还公道依据《国家信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才来到相关职能部门信访维权,也是基于主体诉求事项在辖区范围内无法维权诉求而后才逐层逐级来到上级职能机构信访的无奈之举,而且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是公民反映个人诉求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进京上访只是其问题在基层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寄希望于通过更高权力者,合法寻回自身权利的无奈之举。
      对于维权者等蒙冤受屈、怨声载道,出于正义特此逐级维权至中央权威部门领导面前,请求中央纪检监察部门等领导高度重视,核实彻查,严查督办!同时成立调查组实地明察暗访,澄清事实真相,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新的《监察法》《公务员法》等规定,依法追究村基层领导以及其上层纪检监察督办责任领导等滥用职权、违法违纪责任,从严惩治,切实让蒙冤受屈的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举报人:申新余、申良林、申雄飞、申成洲、申海存、申善信、申良强、申明随、申明新
        2024年12月01日
         我们走北市八次上访长达三年之久未得到公正处理结果,每次在北京接我们回地方处理,一回去就是不解决,主要原因是,因为自己是贪官,所以违规违法拿命保护,充当保护伞,官官相护上下串通一起,”团伙腐败集体作案”,牙上都吃的垫上血了,上瘾了,好干部受排挤、贪官砍货,是同污合流,臭气相投的合作伙伴。项目工程政府主要领导总承揽,私自打发自己人做,好像是国家纪检部门发了”营业执照”,公开行事疯狂猖獗敛财。
      我们上访人八次进北京上访长达三年之久,明白着贪污的证据,镇、县纪检部门,镇主要领导就是不处理强词夺理,反而遭到的事“关禁闭”,”各种各样的打击报复,米脂县干部职工新老村干部,正义的人民群众、敢怒不敢言、桃镇政府“涉黑涉恶”“对群众深恶痛绝”“蝇贪蚁腐”,无法无天,人民群众生在黑暗之地,太可怜,一年一家人种地收入不上万元,确实可怜致极,不顶贪官一句话收入一家人几年的收入。人民群众喊天叫地无济于事,真是“山高黄帝远贪官称霸王”。我们上访人经过八次进京上访、看出了桃镇政府领导,米脂县纪委部门越是贪的厉害的村官越是保护力度越大,科级干部明目张胆保护,个别县团级领导暗箱操作保护,这说明申家沟村三千多万项目工程款,牵系人多,问题太大上级部门多次批转下达地方政府处理,干扰太大,根本处理不下去,我们人民解众忠心盼望中央”包青天式”的清官亲自办理此案,能在米脂县挖出一大批贪官蛀虫,为党和人民挽回一大批损失,让贪官神之依法。
立判!
      附带相关证据证明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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