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长葛宏基伟业天成丽园公司老板贷款诈骗案系列报道 一)

       本网讯:这是一起发生在河南省长葛市的经济犯罪大案。近日,案中受害人关庭所,已将涉嫌贷款诈骗的长葛市宏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葛市天成丽园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老板,以及涉案银行的相关人员,实名举报到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监管部门。

       图:关庭所的呼请与声明。

       近期知情者向媒体反映了一起,由长葛市宏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孔祥永等人引起的贷款诈骗大案。因案情重大影响面广,且反映强烈,引起媒体前往一探究竟的浓厚兴趣。经知情人指点,日前媒体一行在郑州经开区见到了案中受害人关庭所。

       媒体眼前的关庭所,身材高大魁梧,英俊的脸庞充盈着正直和善良。当媒体说明来意,请求关庭所介绍一下他所实名举报的案情时,他只说了一句“我已经实名举报了。”然后他便一声长叹良久不语。

       关庭所对媒体的请求虽然一时默默不语,却见他双眼溢出的泪水顺着两腮不断往下滚落。经媒体不好意思提醒他说话时,他才从重重的伤感中回过神来。关庭所擦干眼泪稍作停顿后对媒体说:“天来横祸,真是一言难尽哪!”关庭所在伤心和愤怒中,向媒体诉说本案发生的经过。

       图:关庭所向媒体介绍他在欺骗下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和他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解救的经过。

       “诈骗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巨额资金的主犯是孔祥永、申卫和申强,他们背后有地方政府部门官员参于的背景。”关庭所对媒体说,“2016年3月份,通过我妹夫张连峰介绍,宏基公司主管人员孔祥永找到我商量,要我给他找一个有建筑资质的公司,帮他转一笔贷款。当时我广和公司挂靠的河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刚好有孔祥永需要的建筑资质,经洽谈,孔祥永答应事成之后,一是给我工程项目做,二是把欠我妹夫张连峰的700万工程款也偿还了。对于孔祥永当时的鬼话,我信以为真,便就傻乎乎的同意了。经过我后来了解,得知孔祥永申请贷款用的是学校建设项目,学校建设项目是宏基公司2013年的时候为长葛市政府免费代建的,工程发包给了省一建公司,省一建公司于2015年已将该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宏基公司拖欠省一建公司大量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工地工人多次到长葛市政府上访告状讨要工资。此时的宏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当然也不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为了能从银行贷到款,孔祥永编造引进资金项目,与长葛市政府协调,设立了国有控股的长葛市天成丽园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把已经建设完成的学校包装成一个PPP项目,走了一个虚假的发包流程,把学校建设项目发包给了长葛市天成丽园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然后使用这个公司的名义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申请贷款2.6亿元,但银行要求贷款资金必须通过受托支付的方式付给工程承建施工企业,孔祥永为达到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目的,不想将该笔资金托付给实际承建企业——省一建公司,而是通过向银行提交虚假合同把贷款资金付到我挂靠的河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的帐户上。这些情况我了解后,我对孔祥永说签假合同走帐在税务上有风险,孔祥永就说拿到贷到款后,一部分资金支付给省一建公司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学校建设项目剩余附属工程不再让省一建公司做了,承诺把学校建设项目剩余的附属工程交给我挂靠的第十分公司做,我说这样的话还可以,但必须得把涉及的税款交了,并且要提供成本发票冲抵企业所得税才可以。孔祥永说没问题。张连峰让孔祥永拿了10万元作为管理费,交给了第十分公司,孔祥永就使用天成丽园公司与由我实际控制的第十分公司签订了《长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设施一期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简称“学校建设项目合同”,该项目简称为“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价款是225050000元,工程支付单数额是103797500元,用第十分公司的名义开具了1037975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然后,孔祥永就把施工合同、工程支付单和发票交给了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当时我想着不可能贷到那么多款,没想到,银行基本上都没有怎么审查,很快就把103797500元贷款打到了第十分公司的帐户上了,该资金是于2016年6月30日在国开行监管下从天城丽园公司帐户支付到第十分公司帐户上的。



图:关庭所在胁迫下,向长葛市天成丽园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和相关人员转款的明细单。



           上图:关庭所在胁迫下,向申强、刘文强、王新莉等人和长葛市天成丽园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转款的明细表。

       下图:关庭所在逼迫下以物“抵债”的明细表。

       “资金到帐后,孔祥永他们就提供了几个个人的银行帐户,催我转款,我按孔祥永的要求向这些人帐户先后转了6050万元,但是孔祥永始终没有给我提供成本发票,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把学校建设项目剩余附属工程交给我施工建设,我怕税务局稽查再加上第十分公司总公司对账务的管控,我不敢把剩余的资金都打给孔祥永。孔祥永为 了向我索要剩余资金,就欺骗许诺给我另一个项目做,给我签订了《长葛市宏基钻石城B19、B20、B21#楼及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文简称为”钻石城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简称为”钻石城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签订后,我通过与第十分公司的总公司协调,又打给孔祥永2000万元,可孔祥永仍未按照合同约定让第十分公司进场施工。在此过程中,孔祥永、申卫、申强等人用各种欺骗的方法陆续向我要走了8050万元工程款挪做他用和非法占为己有,其中刘文强非法占有1050万元、王新莉非法占有3500万元、瞿坤非法占有1000万元、韩芸非法占有500万元、天成丽园公司非法占有2000万元。

        上两图: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关庭所不起诉的决定书。

       “孔祥永他们为了向我索要下余的2329.75万元工程款,他们先策划好,然后昧着良心到长葛市公安局诬告我涉嫌合同诈骗。因我根本就没有犯罪事实,长葛市公安局查了半年也没有立案。2018年7、8月份,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传唤张连峰了解案件情况,我才知道孔祥永又在郑州市经开公安分局诬告陷害我。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调查一段时间后,竟然推翻了长葛市公安局的调查结论,于2018年9月19日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我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在我被羁押期间,孔祥永等人,通过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滥用职权,有目的的给我施加各种压力,引诱胁迫我家人退款签订《刑事和解协议》,我家人被逼无耐,先后支付给孔祥永等人现金950万元,申强霸占控告人商铺两间折价405万元、商品房19套折价924.75万元、奔驰汽车一部折价50万元。至此孔祥永等人骗取的银行贷款103797500元全部被其非法占为己有。随后我于2019年5月15日被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取保释放,2020年4月16日,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不起诉决定,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


 图: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关庭所不起诉理由的说明书。

       “对于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我和我的家人以及我的亲戚朋友,我们要好好的感谢他们。”关庭所动情地说,“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法办事,能够实事求是,敢于坚持正义,是法律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全社会都应该感谢这样的人民检察院,这样的司法机关。”

       关庭所接着说:“从以上事实经过可以看出,孔祥永在明知自己公司资不抵债、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故意使用欺骗的方法获得银行巨额贷款,然后又非法占为己有,没有丝毫偿还贷款的意思。在此过程中,他们给我签订虚假合同诱骗我给其转骗取的银行贷款,然后他们又捏造所谓的犯罪事实,对我进行迫害,致使我蒙受冤屈,遭受到刑事追究。

       “孔祥永、申卫和申强等人,为了诈骗银行巨款,达到最后私吞的目的,他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我上当受骗,然后他们又落井下石,把我逼入绝境。本来我早就想举报他们,但考虑到他们背后有地方官员参于的背景,害怕他们仗势报复我和我的家人,只好将热血咽到肚子里,采取吃暗亏息事宁人的态度,咬咬牙忍忍算了。但孔祥永、申卫、申强他们,为了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对我一直不依不饶,利用关系网到处活动,非要把我整进大牢不可。他们的目的是,让我永远没有举报他们、反抗他们的机会,以使他们逃避掉法律的追究。为了活命,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我才如此依法向纪检监察和监管部门实名举报了他们。”

       关庭所又对媒体说:“孔祥永、申卫、申强和其背后的公职人员,他们互相勾结,既诈骗了国家银行的巨款,又把我置于绝地,到现在他们对我仍不依不饶。事已至此,我和家人已把生死置于度外,我们全家已经豁出去了,如果孔祥永那伙人得不到法律的追究,仍然迫害我,我将继续将他们的犯罪行为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直至举报到党和国家最高层。”

       最后关庭所向媒体表示:“为了揭露违法犯罪和维护公平正义,我还要向更多的媒体和正义人士反映案情,让更多的媒体和正义人士关注孔祥永、申卫、申强和相关公职人员制造的贷款诈骗案,让犯罪分子得到法律的严惩,使公平正义得到充分伸张!”

       媒体深感关庭所反映的案情重大且复杂,案中及背后的问号太多,于是就带着关庭所提供的案情相关资料,去请教多位律师和法律专家。律师和法律专家们对案情资料经过仔细分析和认真评估后,他们一致认为,在这起涉嫌贷款诈骗大案中,如果事实成立,孔祥永、申卫和申强,以及他们背后的涉案公职人员,就构成了贷款诈骗罪和诬告陷害罪,依法依律应该受到严惩。

       关于长葛市宏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前世今生,媒体在初步了解时,该公司的页面故事就不绝于耳。媒体从知情人提供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终443号民事裁定书等多份法律文书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该公司给社会造成了不少的不良影响。同时也可以看出,孔祥永和申卫等人从国开行倒腾出来的巨款的去向。

       据悉,日前关庭所已将孔祥永、申卫、申强和涉案银行相关人员,涉嫌贷款诈骗罪和诬陷罪的事实证据,实名举报到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监管部门。对涉嫌贷款诈骗和涉嫌诬告罪的孔祥永、申卫和申强等人,以及涉嫌滥用职权罪的有关人员,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将如何进行调查处理,媒体及业界同行们将拭目以待。

       编后语:

       打击违法犯罪 既要“拔出萝卜” 还要“带出泥”

       前沿媒体报道在河南发生的贷款诈骗特大案例,着实让编者震惊不已。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孔祥永等人的诈骗行为实在可恶,但他们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居然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轻轻松松的从国开行骗走资金2亿多,这种情景真让人不可思议!

       犯罪嫌疑人诈骗国开行2亿多巨款,能够轻易得手的这种过家家似的情节,不由引起编者的深思。编者不禁要问,银行系统没有监管吗?没有规章制度吗?没有审批机制吗?当然,回答是肯定的:有!那么,既然银行系统有监管、规章和审批机制,为什么对孔祥永们涉嫌贷款诈骗的行为不起作用呢?其背后恐怕有大大的问号和感叹号吧!

       在社会现实中,凡是黑恶性质犯罪,凡是制造经济犯罪大案的犯罪团伙,他们背后都有靠山和保护伞。太多的案例事实早已警示和告诉我们,黑恶性质犯罪和经济犯罪团伙的背后,如果没有靠山和保护伞,他们也作不成什么大案,更不要说动辄就可以作成上亿、几个亿以上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件了。

       从以前发生的黑恶性质和经济犯罪的大案中,我们可以屡屡看到这些犯罪分子的背后,无一没有靠山或保护伞的,甚至靠山和保护伞二者兼备。更有甚者,在某些大案中,前台的犯罪分子和背后的靠山保护伞互相勾结,实际上已形成了隐秘的利益集团,如此如此,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我们的司法纪检机关在打击面上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同时,还要着重侦查惩治其背后的靠山和保护伞。在查办大案要案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定要“拔出萝卜带出泥”,一定要找出犯罪的源头,一定要从源头上根治,一定要“打伞破网”,一定要拆除违法犯罪分子滋生的平台和温床。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遏制重大黑恶性质和重大经济犯罪。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编者不由的再说上一句话:在打击经济犯罪大案中的犯罪分子时,一定要“拔出萝卜带出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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