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洪洞县明姜镇石门峪村村民贺建华、贺国锁,现就原董家庄村村委会违反相关规定及对我有关事情处理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情况反映如下,希望能公正的处理。

      1.土地确权没有按时确权。2016年土地确权开始,2018年基本结束。2016年确权时,村长闫金龙称:贺建华、贺国锁两家的地有一块有争议不能确权。【2000年5月1日——2030年5月1日洪洞县人民政府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明确贺孟子(贺建华父亲,已故)家6口人,承包土地12.6亩。2009年10月为方便耕种,贺建华与贺国锁达成土地更换协议,贺建华用“六亩场”一块2亩地与贺国锁“南垄子”路边一块地和“学校东”一块地合计2亩互换】村委会以土地互换不属于其承包经营范围为由拒绝办理确权。之后,贺建华、贺国锁多次向明姜镇政府反映均无果。2019年5月,在明姜镇政府的协调下,贺建华、贺国锁为了其它土地的确权,与村委会达成协议,对有争议的土地约0.5亩放弃充公。村委会同意其它全部确权。期间,确权填写的各种登记表二人均没有签过字。然而,2020年7月通知贺建华到村委会领确权证时,贺建华发现少了“北边坟地”一块约2亩多的地,询问原因,村长阎金龙说可能是制证时落下了,故贺建华拒绝签字。

      2.粮食直补没有发放。村民贺建华2018年、2019年的粮食直补款没有发放;村民贺国锁2017年、2019年的粮食直补款没有发放。按照粮食直补政策,没有确权前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亩数发放,确权后按照确权证书亩数发放。贺建华未确权的2亩地的直补一直未发放。

      3.公示走形式。村委会对退耕还林等需要公示的内容采取即贴即取的方式,只有村委会几个人知道,村民一概不知。公示应该公示5——7个工作日,然而他们却是公示后立即拍照,拍照为了上报,给上级看,拍照后立即取下。

      4.危房申报弄虚作假。村长闫金龙给不属于危房的村民闫霍民、刘建峰申请国家补助,从中获利;村民贺建华属于危房,却不予以申报,给2000元的好处才给予申报。

      5.私挖乱采破坏生态。闫金龙担任村长后,其侄子闫兵兵在村南挖沙卖沙,破坏生态,说是承包,但村民从未见过受益。

      6.选举违民意结果不生效。2021年村委换届选举,实行先报名后参选。但通知不告知村民,过时却不能报名。2021年11月13日举行选举大会,选出的村委却不能公布使用。

      7.贪污村民“爱心煤”。村长闫金龙贪污政府每年给村民补贴用煤。2009年闫科如将政府的一车(福田车)爱心煤10吨在往我村拉运的过程中倒卖,可调查村民董虹亮査证。2021年村民贺国喜(电话13653439308)全家四代人应得3张煤票,实得1张,少2张;村民邱光亮(电话15935352716)应得2张煤票,实得1张;村民刘青虎(电话17636277855)应得1张煤票,实际没有发放;村民贺华华(电话13903479501)、贺宝信(电话13453689607)、贺宝珠(电话13453689607)、贺建华(电话13903479501)、马三毛(电话15235746115)5人均应得2张煤票,实得1张。

      8.贪污五保户慰问金。闫金龙连五保户的慰问金都不放过。2021年腊月,县政府拨款慰问我村五保户董北吉(电话3753741464)时,应发放的1000元现金慰问款,闫科如将此1000元政府慰问款变成了实物,给董北吉送去2小袋大、1小壶油、1包小叶茶、2只鸡。但董北吉提出“应该放慰问款现金”的疑问时,闫金龙回答:“给你提供这些东西不错了”。

      以上反映均属实,如有不实举报人愿承担法律责任。请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举报人:马三毛 贺建华 等人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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