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接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市民冯建荣来信投诉,称他在雁塔区法院的一个执行案件拖了7年无进展,法官被指畏惧被执行人权势,无奈终结该执行案。

执行案来龙去脉中隐藏白手套捞钱
       据冯建荣信中描述,2005年6月,他与被执行人西安乡镇企业大学签订了一份《加固设计施工合同》,约定对一栋沉陷裂缝学生公寓楼做加固施工,对方先支付工程款5万元、余款14万元待完工后结清。施工在暑假时间内按约完成,质量也获得了对方肯定。但学校很快被开发商拆除,校方人员突然换掉电话失踪了。
       历经几年调查得知,该校成立共有五个董事,董事长李克让任职高陵县人大、校长刘万兴,任职陕西省委办公厅、一股东陈嘉祯任职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三人均为本单位领导人员、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他们没有出面管事,聘用外来人员任主管副校长。
       经查询,陕西省教育厅发放的学校“董事会成员调整备案批复”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为2005年4月1日,有效期至2006年5月30日。奇巧的是:在变更后的董事会及法定代表人登记到期时,学校正好被开发商拆除了,而且获得了1400万元巨额赔偿金。
这中间,谁是捞钱的白手套?一目了然!
      在学校申请注销所做的财产清算报告中,学校没有向社会及债权人进行公示,没有将1400万元拆除赔偿费列入收方账目,也没有把所欠债务列入应支账下。从学校法人提供的2012年4月8日文件可以看出:学校得到了1400万元赔偿金。在其2013年5月13日的文件里也承认清算的违法事实。     
       在获得该学校的有关信息后,冯建荣于2013年初将学校起诉于西安市雁塔区法院。9月份开庭时校方不到庭,经电话联系学校董事长李克让,他开口一句“你知道刘万兴是谁吗”就挂断了。后法官则说我的起诉资料不全,强行要求撤诉。
       经重新准备后,冯建荣又于2016年再次起诉。2016年7月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陕0113民初42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冯建荣胜诉;2016年9月,冯建荣申请该院执行并获准立案。
      想不到的是,执行案居然一拖7年无结果。

      执行案遭遇一波三折显示法官无奈
      据冯建荣信中反映,2016年10月17日,他初次找执行法官张哲,反映学校已被拆除和法人的有关信息。张法官没有理会,却给他做了如果没有财产就要终结执行的笔录。二十几天后的11月12日,法官张哲就迫不及待作出终结《执行裁定书》,且没有按地址邮寄通知,使冯建荣始终蒙在鼓里。而张哲法官还像演戏一样,正常接待我、应付我谈案子执行。
       2017年5月,由于不见张哲法官的主动作为,冯建荣就找庭长反映,庭长催张哲法官去找学校法人。到12月初,申请人冯建荣把法人李克让的电话提供给张法官。直到8个月后的2018年8月,张法官才去面见李克让,简单问了案件的经过,只字不提还钱的话。再4个月后,张法官派助手和冯建荣二次找学校法人李克让,助手的问话与上次张哲法官完全相同,只问了案情经过。
       2019年10月,冯建荣向雁塔区法院信访办反映了张法官拖延执行的情况,才知道案件被终结执行了。再找院长反映,院长让找执行局长。执行局长让找局信访办。催了局信访办一个月没结果。再找执行局长,局长助手让先办理恢复执行和变更被执行人两个手续。随后,冯建荣向张哲法官提出了恢复执行请求,被无理由拒绝。
       2020年3月24日,冯建荣电话质问张法官还办不办?张哲法官答复说20天内办好。到了5月13日面询张法官,他再次无理由拒绝恢复执行。无奈,冯建荣又一次找庭长反映,时任庭长说让找张法官来一起面谈。张法官让冯建荣在门外等着,自己进去给庭长说了一会话就走了。随后庭长告诉冯建荣,该校还有三个执行案子要办,等法院统一研究后再作答复。冯建荣问庭长,多个案件压着不执行是什么原因?庭长无言以对。

执行案揭示背后硬核人物权势滔天
      冯建荣投诉称,他从2020到2021年,把张哲法官执行难问题,陆续向雁塔区法院信访办及督查室、西安市法院信访办及督查室、雁塔区检察院、陕西省检察院分别做了反映。结果是,两级法院束手无策;雁塔区检察院虽然书面接受了我的监督申请,也多次督促了张哲法官,但半年后不知何故却要冯建荣主动撤诉了事。
       据冯建荣信中反映,2017年3月,他和雁塔区法院执行法官张哲到陕西省教育厅民教处了解学校情况时要求调取校方人员的身份信息被拒绝。直到2022年,与教育厅领导反复协商,档案管理人员才答应提供,却只给了三个人的资料,省上那两人的资料硬是说没有。张哲法官可能从省教育厅的不作为中,意识到了执行案中权势人物的威严不可侵犯,才无奈作出终止执行的判令。正是这种畏惧,让涉案的俩个重要人物才得以侍强凌弱,渺视党纪国法。现在该俩人已先后去世,造成了新的执行难题。谁应该对此负责?
       冯建荣投诉称,这个案件从审判到执行,案情简单,是非明确,执行并不难。但张哲法官硬是把这么简单明了的案件,搞到如此不堪收拾。张哲法官声言要追查赔偿款的来龙去脉,也只是说说而已,毫无作为。他始终不愿追查甚至面对学校法人李克让。从2020年开始办理变更被执行人申请手续,至今也没有完成。而且案子从一开始就被违法终结执行。7年来张哲法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涉嫌违反了最高法院〔2016〕373号第一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第二条“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是指“(三)对逾期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第五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执行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和第九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的规定。
        根据投诉人材料,媒体从网上查询到涉案人刘万兴身份信息,曾任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中共陕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书记、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常委、学习委员会副主任等要职;另一位涉案人陈嘉祯身份信息也非同凡响。这也难怪学校法人李克让可以抬出“刘万兴”威名恐吓申请人冯建荣了,也不知他们还恐吓了谁。
        但媒体相信,法治的力量决不是个人可以随意对抗的!随着申请人冯建荣的维权进展,有关方面的不作为和涉案人的不配合,早晚会得到纠正和惩戒。媒体将继续关注该件执行案的进展。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