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中山励华铭板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吴明昆、中山豪展铝异型材制品 有限公司法人余佳芬,虽是台湾人,更是中国人。现特举报中山市坦洲镇委 员李军及亲友结帮营私, 犯奸作科,精心策划合同书,非法占有台商利益的 丑恶行径,特举报如下 ……
举报李军材料之一:
中山励华铭板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系祖国大陆改革开放关键时期,爱 国台商响应中央号召,经广东省中山市招商引资在坦洲镇成立的台商独资企 业。在过去的三十年间,我司为粤港澳大湾区的蓬勃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年产值过亿元, 就业员工高峰时 1000 多人。
2019 年,现任中山市坦洲镇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李军违反《公务员 法》第 53 条的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 条例,8 月份多次主动与我接触,经过几轮沟通诱导我变卖土地 。为了达成此 次交易,许诺我许多极具诱惑的条件,如免费承租原厂几年和承租期间通过 其职务便利(他分管环保应急消防等)为我们行方便之类的话术 。经过几轮 的威逼利诱,把购地价格压到 1.46 亿元,签订意向合同时因李军是政府机 关人员,他又提出由于身份不便让其妹夫周晓斌及好朋友 刘红伟代为签订, 签订意向合同后李军付了 800 万意向金, 之后李军妹夫周晓斌成立了公司, 又以公司名义与我签订了补充协议并将 800 万意向金转成定金, 并承诺尾款 一次性支付完毕。
但在合同签订后,李军表示让我们将土地抵押贷款的方式 来支付全部购地款,我们考虑存在风险后回绝, 后又要求我们提供护照,说 会以美国基金公司的名义来支付购地款, 但强调汇款后是否收到款项,对方 并不负责。我方咨询后发现有可能牵扯到完税问题,或可能会造成收款人资 产冻结,甚至会造成洗钱问题后也回绝了他们。后李军又提出与偏远小镇的 横栏银行说好用房产证抵押的方式支付 。 11 月 6 日李军以董事长身份约我 在坦南创客园里,(也是李军操控的公司) 的一间办公室协商付款事宜, 当时 李军带着横栏的农商银行经理李松一起过来商谈。李要求我司去横栏农商银 行开立新账户,原因是用我公司的房产证做抵押,再由农商银行做贷款后支 付我司,贷款由农商银行做为监管方,贷款进入我公司账号后冻结, 等过户后才能解冻。而对方签订的合同是一次性付款,对此没有答应(有农商银行 微信传送的监管资料录音为证)我公司认为这是以房产证抵押所得到的贷款 是“空手套白狼”行为,所此类行为不能接受后,李军再无其他付款行为。直 至一年期限结束前,才陆陆续续将一亿转给我方。而到双方商定期限内并没 有将 1.46 亿全款转我方,由于李及妹夫一次次的不守约,导致我司认为李 军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将一亿退回 。不久李军将我方告上法庭, 一审值 得深思的是李军竟然没付清全款的状况下胜诉了,两审李又胜诉,我不得不 怀疑是李军的不正当关系, 或违规操作(李军曾扬言说:“法院也是我的人, 你们不会赢的!“)甚至李军以及其妹夫周晓斌在当地还放话:”就是不付款, 也要拖死你们公司! “。
后还发生多事件, 证明其精心策划的丑恶嘴脸和恶毒手段:
1. 利用职务便利指使所管辖的环保、 应急 、 消防、等部门三番五次不正常 的来我司检查约 10 多次后,环保人员检查时抱怨说:“你们得罪了谁,害 得我们需要三天两头过来检查! ”
2. 因我司一直有厂房出租, 由于李军及其弟弟垄断了坦洲二手房东市场 ,所 以我们的厂房有一小部分也是李军弟弟承租, 在 2023 年 7 月李军弟弟 的股东谢总带了10位壮汉,在大庭广众之下来我司大堂大胆威胁、恐 吓、闹事,声称要砸烂我司变压器, 并再次扬言: 再上诉也不能赢!。
3. 在事件 2 发生不久后, 坦洲镇政府官员打电话来询问我司变压器线路情 况, 我们告知是正常维修保养电路等, 但仍然被政府人员警告称要抓人 关押。
4. 在 2023 年 8 月我司接到法院通知, 我司账户被冻结 。这让我们深感疑 惑,作为收款方,竟然反被封了账户。
5. 我司多年合作伙伴陈先生在五月左右家中有老人出殡,看到殡车大家都 避而远之, 但唯独当时李军开着保时捷卡宴车, 直按喇叭,态度狂妄嚣 张的并开窗伸头谩骂……
经过李军及其同伙一次次的违规犯科、威胁恐吓、威逼利诱, 并精 心策划导致我司损伤惨重,李军也多次以同样不正当手法操作其他台商 上当, 进行所谓的土地买卖,其一系列操作包括合同都更为细密、谨慎, 看起来是合法化, 实则是精心策划所谓合同, 实质是以权谋私,非法占 有, 并勾结有关机关,所造成今天一桩桩侵犯台胞利益的恶果。 敬请领 导机关明察。
举报李军材料之二:
我是 1991 年来此投资的企业家余佳芬女士(台胞证号:00045374), 我 在坦洲镇从事铝材生产加工制造业,为坦洲镇重工业的发展和推动, 以及向 大陆引进台湾人才和项目以及资金做出重大贡献。但也是随着镇委员李军、 周晓斌团伙有组织有预谋的干涉下,扰乱其公司的正常经营。 2014 年我们曾发生同吴明昆先生类似的所谓的土地事件, 之后李军多次利用职务便利, 以及社会关系诱导哄骗乃至非法理由关押余佳芬 26 天之久。
其关押事件发生在 23 年 6 月 30 日,余女士因私需返台, 在中山海关出 境时, 在毫无任何手续下, 将其强行采用佩戴手铐的强制措施。后以涉嫌走 私罪扣押和不许与外界联系, 带到中山缉私局审问。还说事情没有多大问题, 只要卖出保税料件后及时通知海关即可。但却在当日凌晨四点将余移送到中 山看守所收押,还通知家属仅关押三天的信息。而三天后也没有释放,第七天中山缉私局的执法人员在看守所提审,还是询问保税材料的相关去向问题, 并告知已经取得保税材料去向的相关证据,证明余无犯罪的行为事实,但表 示需要提交检察院审查并再次提审后才能决定是否具有违法行为, 但在提审 结束多天乃至最后 26 天最终释放。其间, 检察机关从没有出示任何审查意见。
在余女士被收押期间, 家人通过市台商协会和市台务局以及聘请的律师 等, 向中山缉私局了解案件情况, 但都告知查不到案件编号,卷宗等相关资 料 …… 之后,律师多次通过询问缉私局有关人员 , 才了解到余被关押看守所 的相关信息。
但在关押 26 天没有给余任何文字说明的情况下,但却要余签字取保候 审证明、释放证明书、中山海关缉私局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三份法律文书 …此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视法律为儿戏,任意恣法枉为,实属罕有。
据镇政府有关人员透露,由于李军等结帮营私, 串通亲友, 精心策划, 被害和受损的类似上述的台湾企业还很多,有的被迫关闭,或有的破产,有 的或撤回台湾,给两岸社会经济发展、两岸人民生活福祉带来严重危害,特 别是为两岸和平统一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铲除李军之流的害群之马,还台胞经营良好的营商环境, 已是坦洲镇的 当务之急。
尊敬的领导,请为我们主持公道,还台胞在坦洲镇生产经营的一片篮天。
举报人:
吴明昆 (台胞证号: 01778034)
余佳芬 (台胞证号: 00045374)
2023 年 11 月 16 日
联系方式:吴明昆 18898391668
余佳芬 1996631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