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周荷庆,系余干县梅港乡村民,也是一名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现向您反映杨埠镇党委书记张乐在学习二十大精神期间玩忽职守、不担当作为,拒不承认自己以前政府领导人镇长身份期间签订工程合同且盖有政府公章的验收报告,并不履行支付工程余款的事实。包括向县信访局上访后,镇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回复,文件回复内容表里不一,就文件内容问她时,她却说这不知道那个也不知道,就红头文件回复一事,内容都不知情作为镇党委负责人,文件又怎么下发了呢?总说这不知道那不知道这难道不是耍流氓吗?既然政府盖了章,作为党委书记不认可,这难道又不是耍无赖吗?那党委政府威性及公信力又在哪里呢???相反,这不知情那不知道又恰恰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当前,全国上下正掀起学习二十大精神热潮,而张乐任职期间工作表现是不是对党委政府工极不负责任,对党内工作肤然了事,更显示出对党不忠诚,不敢担当吗???这些表现难道不是与二十大精神背道而驰吗?相反作为1982年出生40青春正芬芳的年龄,却这样对工作不担当,不作为,采用耍流氓,耍无赖做法的人在去年换届期间又怎么被提拔为镇政府党委书记了呢???难道她背后还有保护伞???
       事情经过:2018年至2019年,我代表建筑公司承接了余干县杨埠镇所辖的甘泉村和箬源村的村庄整治工程、水泥粉墙、刷白,以及路灯亮化等项目施工,双方都签订了工程合同,工程为全额垫资。2021年6月,该项目完工后,通过了杨埠镇人民政府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当时镇政府在所有定案表上盖章确认,并支付了500多万元的首批工程款。但随着杨埠镇主要领导换届,原镇长张乐升任为镇党委书记,我们的600多万元工程余款被她恶意刁难和拖欠至今,并经她指使,镇政府无缘无故单方找第三方机构重新进行二次核算,不顾施工期间的实际情况,所剩的600多万元余款不予支付。
       为全额垫资承接这几个微利的农村项目,我们多方筹措资金,承受了巨大的经营压力与风险,也拖欠了100余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无法承接其它的项目业务,个人生活及家庭无法支撑。我多次找张乐交涉,她都是态度粗暴,总是避而不见,以对工程的施工情况不了解,不按工程造价支付费用,讨要多年无果。其主要原因是,张乐在任镇长期间,对项目工程敷衍了事,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不掌握。张乐担任书记后,为解决剩余工程款,镇政府对项目工程尾款专门出具了处理意见书,张乐说镇政府没有此事,更没有红头文件,可见张乐对工作一无所知。张乐担任书记后,对原工程不认可,特别是刷白项目,这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施工有合同,合同条款写得非常清楚,双方该履行的职责,合同上也盖有张乐的印章,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造价结算审定表等都有镇政府盖章。但张乐说合同是后补的,审定表盖的印章她不知道,这完全是推卸责任。镇政府的公章不经书记,镇长同意工作人员是不可能随意盖印;再说,合同及其它表上的印章是镇政府的,就代表镇政府认可,作为一镇主要负责人张乐怎能随便藐视党委政府公章威性,何况还是党委书记,党性何在?明知材料上盖有政府公章却还总以这个不知道那个不知道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呢?因多次讨要未果,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只有求助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实投诉张乐的胡作非为,致使一个正常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陷入困境,我个人的名誉和信用,也遭受了巨大损害。
       为方便领导们调查此事,我将这几个项目做以下简要陈列——
      1、箬源村和甘泉村的水泥粉墙审计核算共为7.06万平方,每平方计价35元(下同),共计247.1万元。刷白共为21.4万平方,每平方计价26元(下同),共计5564000元。
      而在张乐任书记后,借完工两年后补做的施工图纸,授意镇政府找第三方机构,将水泥粉墙和刷白,标注为违背常规的两底两面,而我方实际做了符合施工规范的底面处理,且通过了验收,镇政府盖章认可。可张乐上任书记后,出尔反尔,以补做的这份施工方案的底面异常要求,将水泥粉墙和刷白克扣掉约50%,此事也没告知我原因,并进行单方的重复审计核算。由此,造成我方施工差价及克扣工程量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导致巨大亏损,无力应对农民工堵门;
      2、箬源村和甘泉村的整治工程审计核算分别为155.65万元、144.53万元,这块没异议,但全部未支付,非要我承认水泥粉墙和刷白的二次审计核算结果,才肯一并结清余款;
      3、箬源村的169盏路灯亮化工程审计核算为27.3万余元,这块未曾支付;
      4、河埠老街改造工程审计核算为12.2万余元,这块未曾支付;
      5、汤源村文学庄园改造审计核算为22.38万余元,这块也未曾支付;
这些工程款共计应为11655600元,只给了500多万元,还拖欠了600多万元。身为民营小建筑企业,蒙受如此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意拖欠,何以承受?
       上述反映内容完全属实。政府既然对工程发了包,竣工验收报告也合格,就必须承担责任。恳请领导斟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还百姓一个公道,依据原始审计核算结果结清余款。不胜感激!

      本人身份证号:362329196704095758
      本人电话:13870388041
      反映人:周荷庆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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