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咸林中学,创办于1907年,1933年更名为私立咸林中学。2003年被评为“省重点高中”是一座历史悠久的中学,为祖国培养了众多的栋梁人才,百年名校,竟出怪事情,咸林中学科技大楼工程,开工建设至今13年时间竟未完工,究竟是什么原因?

  渭南市华州区咸林中学科技大楼,从2007年8月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工程由:“中国陕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渭南项目部”承建。到2009年5月工程接近尾声时,被迫停工直到现在未能完工。

      据当地知情人透露:“现在的华州区原来叫华县,项目停工的主要原因是有些领导看上这个生意,利用职权百般阻挠,暗中使坏,工程款不予兑现,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职责。包括时任区长“白晓林”想把施工单位赶出去,自己的人0来做这个工程,白晓林为了个人的利益,指令华州区教育局在施工单位未与咸林中学合同解除的情况下,竟违法将该项目未完工程高价对外发包,现有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可以证明。

      导致施工单位于2009年5月停工,拖欠施工方近2000余万工程款不予结账,造成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一连串的事情导致工程停工直到今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咸林中学科技大楼是财政投入2000余万元的利民工程,由于当地主要领导的贪欲之心不能实现,利用职权致国家及人民利益不顾,无中生有故意编造事情,将施工方告上法院,迫使整个工程停工13年未能建成,这10多年来施工方,“中国陕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渭南项目部”一直困扰在法院案件当中,从此走上了艰难的讨债生活,自己的血汗钱要不回来,还惹得一身官司。

      公司负责人“张郑武”官司不断,先是被告:“涉嫌滥用职权罪”再接着告“伪造合同” 但是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供的种种证据面前,让对方未能达成目的,10多年时间,当事人一直徘徊在公检法之间。 看到这里令我们不明白的是,在此事件的背后不单单是一个人和某个单位的利益捆绑,绝对是一张很大的保护伞下,众多人的利益和发财梦。拖欠施工单位近2000余万元,工程款不予兑现还想置人于死地。相关领导想做什么?天下竟然有这样的事情。

      近期不断有群众反映渭南市华州区咸林中学科枝楼停工十余年还不能投入使用问题,群众反映说该项目是国家财政拨款不存在资金链断裂无钱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况且该项目施工己接近尾声,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该项目停工十余年呢?

       就此我们采访了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张郑武,张郑武说;该项目因咸林中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被施工企业诉于法院己进入执行程序,由于华州区政府为本项目被执行人,执行法院找时任区长白晓林,白晓林不想履行生效判决以咸林中学打印错误的合同指令华州区检察院立案调查,立案调查的事实是施工企业原审时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可调价伪造合同,法院按照施工企业伪造的合同作出错误判决,使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失而涉嫌滥用职权罪。可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张郑武却认为;华州区检察院所说的事实完全是掐造的,张郑武向我们提供了三份证据,说这些证据均来自华州区检察院。

       证据1,是华州区检察院调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审判长赵永春谈话笔录,说他判案的依据合同是卷中咸林中学代理人肖福录提供的合同并加盖肖福录私章,这份证据的证明目的是原审法院判案的依据并不是施工企业提供而是咸林中学代理人肖福录提供。

      2,咸林中学再审申请,说咸林中学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再审申请书第一页就显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两个版本,张郑武说不论合同签订的内容是什么但说明合同是签订的而不是伪造的。

     3,华州区检察院调查咸林中学原校长任德昌笔录,该笔录明确显示任德昌在调查时说该合同修改的内容,地点,参加人员,说明合同是签订的不是伪造的。华州区检察院以咸林中学原校长潘辛龙等及张郑武因涉嫌伪造合同,构成滥用职权罪立案后将调查的资料,由华州区教育局牵头咸林中学名义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经再审作出(2016)最高法民申1933号裁定书以咸林中学主张中陕公司原审中向法院提供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伪造,缺乏证据不予采信,最高院裁定书明确看出最高院并未支持咸林中学主张施工企业伪造合同的诉求。

       张郑武说;该项目2009年5月停工后,施工企业每年都多次以邮电送达形式请求咸林中学,教育局,检察机关以国家利益为重尽快让该项目投入使用可却石沉大海无人问津,他迫切希望该项目尽快投入使用。

        张郑武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证据,并说他提供的证据如不属实,同意承担法律责任,华州区咸林中学科枝楼停工十几年了。该项目是国家财政投入任何理由都难以否认该项目停工十几年的事实,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领导的重视,更希望国家财产少受损失。

        百年名校一个科技大楼,10多年未建起,成了历史性的烂尾工程,请问相关领导整天都在做什么?给国家和学校带来的损失,谁来承担?施工单位的欠款又是谁来买单?你们是在办学为民还是在做生意?企业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当官不为民,不如回家种红薯”此次事件的背后到底谁是真正的保护伞?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无人问津?工程款去了哪里?相关领导到底想贪多少?

       请求渭南市相关单位还企业一个公道,还老百姓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还孩子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祖国的栋梁不能毁在贪官的手里。

       此事件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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