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志兴先生持续向各单位反映:2023年3月1日上午11:07分(星期三)正常上课时间,突然接到儿子张毅班主任杨岩岩老师的微信电话,让他“抓紧时间来学校接孩子回家,孩子立即停课等通知再来上学。”于是忙问老师:孩子在学校发生什么事了?杨老师说:“也没什么严重的事,你先把孩子接回家。”当天约12:30分,张先生接到孩子。回家后即问孩子事情原委,孩子说:“因为高二和高三学生统一考试,老师让学生都呆在教室自习,不能随便外出,定时上厕所,期间我想去厕所,找老师说了,老师让我等一会儿再去,又等了一会儿,我实在憋不住了,马上要尿裤子了,我就自行去了厕所。回到教室后,杨老师就批评我说:“你不想在学校呆,一直捣乱的话,就直接回家吧,我会给你家长打电话让你回家。” 我听儿子说完,我就说了他一句:“别人都能憋着,你憋不住?”儿子一脸委屈和无辜哭着说:“我实在憋不住了,让我当着同学尿裤子吗?”说着,他走到厨房,从厨房窗户(四楼)跳了下去,抢救及时保住了孩子的性命,但造成孩子全身多处骨折,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伤害。

      时过几月作为父亲,依然非常自责非常痛心。但是我认为,本案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的,学校高二和高三年级学生统一会考,但是没有妥善安排高一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致使张毅因憋不住去厕所,受到老师不当批评并予以停课。张毅只是一个年仅15周岁的未成年孩子,心理发育还不成熟。

       如果学校可以提前安排管理得当?

      如果老师可以尊重孩子处理孩子生理需求?

     如果事后老师根据孩子实际情况不予停课处理?

      但是以上均不可逆转,致使孩子心理上无法承受,委屈和羞辱使他失去了理智,因此为自证清白而跳楼。

     此事件发生首先是学校管理与教育缺失,学校与班主任应当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河北省安平县启蒙学校创建于1998年,是一所集幼儿园至高中全日制寄宿民办封闭式管理学校。从事发至今,已经过去四个多月了,杨老师作为孩子班主任,没有关心问候和看望孩子一次;我去学校找领导讨要说法,领导也故意装作不知情,态度冷漠,推脱责任,毫不关心。无奈,我多方呼吁给孩子一个说法,学校必须承担相应医疗赔偿。而今校领导只是承认“该事件校方有责任,并说杨老师有心理问题,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至今,启蒙学校没有支付我们一分钱。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神圣的殿堂。“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国家多项法规规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而今我的孩子整日卧床不能正常上学、家属专门看护,术后多项开支已经即将把家庭压垮。强烈恳请校方尽快给我儿子一个说法,给我们家庭一个交代。

           受害学生家长:张志兴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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